中共「黨內民主」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礎上所構思出來的「民主」制度。「民主集中制」最早是由列寧所提出,1940年代再由毛澤東轉化成「新民主主義」所建構出來。它的內涵主要是要求在民主基礎上進行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
而在中共黨章中對「民主集中制」提出的主要基本原則是: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 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等。這個「少數服從多數」的說法雖然符合西方民主的原則,但因過度強化黨員的「服從性」,其結果卻形成只有「集中」,卻沒有「民主」 的現象,以致於「黨內民主」一直被批評為是中共為維護極權統治所做的粉飾性說法。
事實上,中共組織部長李源潮過去在人民日報上就撰文說過:「在黨內擴大民主的同時,我們還必須保持黨的一致性,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自覺服從和堅決 維護中央委員會的權威,以確保其決議和決定的有效實施」。這種要求「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的說法,其實更像是在為「一黨專政」做說項,而不是為「民主」 在做說明,所以即使從十六大以來中共不斷要求要實現「黨內民主」,但他們所能做的「民主」,也只能像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李君如所說的:「民主的制度化和法 律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恢復行使職權、領導幹部終身制取消…均是實現黨內民主與監督的重要舉措」。
對於一個已經擁有七千萬名黨員的共產黨,由於只要求黨員要「服從」,而沒有給予相應的選舉與監督的民主權利,所以中共官員腐敗的現象就一直成為中共執政的 最大威脅。儘管這些年來中共不斷的進行查處懲治,但仍然無法遏制住腐敗蔓延的情形,從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腐敗案,到最近深圳市長許宗衡涉嫌買官賣官和「豆 腐渣」政績工程而被調查。可以看得出來,中共官員腐敗現象有向上竄升的趨勢。這或許也是胡錦濤要再次在政治局學習會上重申「黨內民主」重要性的主因。
畢竟,官員貪污腐敗會令人民感受到絕望和受剝削,會威脅到社會的穩定,中共唯有找回真正的「民主」,而不是強化「集中」的「黨內民主」理念,才能真正實現「和諧社會」的目標。
( 本文寫給央廣台灣觀點 )
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6月29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次學習會時表示,在新的歷 史條件下,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和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最大限度凝聚全黨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激發全黨創造活力,最大限度鞏固黨的團結統一。這是繼 2007年召開的中共十七大之後,胡錦濤再次提到「黨內民主」的重要性,也是從十六大以來,中共形成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新理念的再一次提升,中共 能否真正實現「黨內民主」,不只攸關中共本身執政的基礎,也攸關大陸民主發展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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