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行團在菲律賓遭挾持殺害,不僅凸顯菲國治安敗壞,更顯示警方專業不足,背後更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2010年8月23日,一輛搭載香港旅行團的巴士遭到被撤職的前菲律賓高階警官門多薩(Rosario Mendoza)劫持,由於菲國警方處理劫持事件錯誤百出,背後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導致最後淪為10名人質遭到殺害喪命的慘劇。
四不一沒有 警方犯錯多
一場原本可以平和收場的劫持事件,最後為何會以悲劇收場,主因為菲律賓警方在處理人質危機中,犯了「四不一沒有」的錯誤:
一、 菲國特警裝備不足
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過我們從這次人質營救事件可以看出菲律賓特警缺乏相對應的專業武器與裝備。由電視新聞可以看到,他們的主要武器與裝備為義大利製貝瑞塔M-92F手槍、M-16自動步槍、盾牌、防彈衣、大鐵錘、螢光棒,如此而已。
M-16步槍是美軍在越戰時期開始服役的武器,採用北約標準5.56釐米彈藥,許多美國的軍事盟國也都採用這款槍械。這次挾持事件中,挾持人質的歹徒與菲國警方都以M-16步槍作為武器。不過由於M-16步槍全長達一公尺,在狹小的室內使用容易造成不便,更別說要在空間更為狹小的巴士內進行攻堅。而5.56釐米彈藥的高穿透性,更是造成這次人質挾持事件傷亡慘重的原因。
事實上,多數國家的特警都改用德國H&K公司的MP-5衝鋒槍,或是M-4突擊步槍取代M-16步槍。MP-5衝鋒槍是西德在1972年慕尼黑奧運慘劇之後研發的武器,採用九釐米彈藥,具有操作簡便、堅固等特點。同時由於易於改裝,可以依據任務特性不同加以改裝。
不過由於9釐米彈藥有著射程與穿透力不足的缺點,所以遭遇火力強大的歹徒時,可以搭配M-4突擊步槍進行火力壓制。M-4其實就是M-16的精緻改良型,體積更小,性能更可靠。
在攻堅過程中,菲國警方用大鐵錘來敲破車窗更是一大失策,大鐵錘或許適合擊破建築物的木門,但是絕對不適合用來敲破遊覽車上的強化玻璃。最快的破門程序應該是使用定向炸彈,透過微量的炸藥直接將車窗與車門炸開。
而在攻堅過程中,菲國投擲螢光棒作為照明更是令人無言以對,如果真要作為密閉空間內的夜間照明,夜視鏡與戰術手電筒才是更加的選擇。破窗之後,應該立即投擲催淚彈、震撼彈等武器讓歹徒暫時失去感官功能,一旦劫持者失能,便能立即將其制服,減少人質的傷亡。可惜菲國警方都沒做到。
二、 菲國特警專業不足
世界各國警方的營救行動中,除了確保人質安危外,時間絕對都是第一要務,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進行突擊,以避免劫持者有足夠的時間殺死人質。特別是在巴士這樣狹窄的空間內,持有自動武器的劫持者可以在短時間內朝車上人質開槍。這次菲律賓警方從決定攻堅到擊斃劫持者,一共花了79分鐘,也真是前無古人,恐怕以後也無來者,期間讓劫持者多次向人質開槍,實屬失敗。
回顧歷史上其他營救成功經驗,1985年5月英國倫敦伊朗大使館營救戰中,英國陸軍特別空勤團(SAS)從進攻開始到行動結束,突擊過程更是只有短短的8分鐘;1976年以色列陸軍突擊隊在突襲烏干達恩培德機場營救法航139號班機乘客,以軍從開火到控制整個機場只花了45秒。
這些營救行動之所以會成功,除了英國與以色列特戰人員本身素質優異外,事前的不斷演練也是一大原因。可惜在菲國警方身上完全看不到。門多薩在與菲國警方的談判過程中,多次將身體暴露於車門外,提供菲國警方狙擊手將劫持者一槍斃命的機會,可惜菲國警方都沒有掌握,更是失敗中的失敗。
三、 菲國警方戰略不對
這次人質營救任務中,由於菲律賓警方並未管制媒體通訊,讓劫持者能夠透過遊覽車上的電視獲得對外資訊。當門多薩得知自己的家人遭到逮捕後,因而氣急攻心,決定殺害人質洩憤。
歷來人質危機事件中,劫持者的家屬多半做為警方向劫持者打心理戰的工具,目的是透過親情攻勢,軟化劫持者的心房。菲律賓警方這種逮捕劫持者家屬的作法,在歷來人質危機中還真是前所未見。根本是直接向劫持者挑釁的行為,只會讓劫持者鐵了心傷害人質,讓人質處境更加危險而已,完全違背「人質安全第一」的營救原則。
四、 不可以直接向劫持者說不
電影「王牌對王牌」《The Negotiator》裡,芝加哥市警局資深的談判專家對剛入行的菜鳥說:「無論劫持者的要求多無理,千萬別在劫持者的面前說不!」其用意就是避免激怒劫持者,危及人質安全。
這次菲律賓巴士人質劫持事件,劫持者門多薩因為涉嫌索賄遭到革職,他的訴求不過是要求菲國反貪腐部門重新調查撤職案與要求復職而已,並不是其他劫持事件要錢或是要求釋放其他同夥。訴求相當簡單,但是遭到菲國反貪腐部門直接拒絕,完全是違反談判過程中Never say no的大忌。
如果菲國警方當初先佯裝答應,把他騙下車後再逮捕,事情就不會演變到這田地。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有違誠信原則,但是別忘了「兵不厭詐,這是戰爭」這句話,這時候人命最重要,還管他誠信不誠信。
五、 菲國政府沒有對外求援
說穿了,菲律賓警方在這次營救事件中會有如此蹩腳的表現,主要還是出於經費與訓練不足,其實這也是發展中國家警方的通病。但是其他國家遇到這類人質危機時,往往會向先進國家求援。
過去其他東南亞國家遇到人質危機,一旦自知無法解決,時常會借助外援,而且成功的例子非常多。1981年,泰國政府就曾請求美軍三角洲特種部隊,成功化解了劫機事件;1997年,印尼政府也曾花費30萬美元,由南非EO傭兵公司派遣突擊隊,成功地解決了大規模劫持人質事件。雖然花費高昂,但是至少比觀光業受到打擊,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來得輕微。
大家都知道,菲律賓的經濟一直疲弱不振,軍方的許多武器還是美國援助或是台灣捐贈的淘汰品,所以花錢找僱傭兵仍是一筆沈重的負擔。儘管如此,菲國政府還是可以向香港特區政府或是中國政府尋求援助。香港的飛虎隊傳承英國SAS訓練體系,擁有豐富的反恐、反劫持經驗;近年來,中國為了打擊疆獨與確保2008年北京奧運安全也訓練了多支反恐部隊,相信菲國向北京求援,中方一定不會拒絕。
其實,就算菲律賓政府覺得向中國尋求援助似乎有點遠水救不了近火,而且面子掛不住,馬尼拉當局還是可以向在菲國南部圍剿阿布薩耶夫遊擊隊的美軍特種部隊求援。
下班當強盜 兵賊竟一家
由於菲國公務人員待遇低,所以菲國公務員都必須另外找「外快」。據菲律賓當地台商表示,在菲律賓叫救護車跟消防車出動,都要先給紅包,否則他們理都懶得理。同時,因為馬尼拉市治安差,即便出門去便利商店買個東西都可能遭到綁架與搶劫,所以台商都會在當地僱用武裝警衛,而這些武裝警衛其實就是菲國警察。
更糟的是,菲國警方不只是收賄、兼作私人保鑣而已,更淪為強盜集團的一份子。例如,過去曾有日本貨輪在菲國附近公海遭到海盜洗劫,事後調查發現,這些海盜根本就是菲國水警,他們把洗劫來的商品轉賣獲利。菲律賓許多強盜集團也是由警察所組成,平日當班時是警察,休假時就變成強盜、綁匪,所以馬尼拉會變成東南亞綁架之都,一點都不奇怪。
這次劫持事件會悲劇收場,菲國警方殺人滅口,避免貪污體系曝光的可能性相當高。門多薩原是菲國十大傑出員警,但因涉嫌與同僚栽贓勒索一名酒店廚師而被撤職。不過,他堅稱自己是無辜,在投訴無門下,只好鋌而走險。他在遊覽車上出示的二張陳情海報,在菲國警方攻堅之初即遭到銷毀,菲國警方擔憂他爆出更多內幕,所以不得不殺人滅口,車上的香港遊客只是倒楣陪葬。事後菲律賓警方多次阻撓香港警方鑑識人員到現場蒐證,就是菲國警方做賊心虛的證明。要不然菲律賓總統艾奎諾在視察現場時,怎麼會露出那詭異的微笑。
(本文登於玉山周報64期)
2010年8月23日,一輛搭載香港旅行團的巴士遭到被撤職的前菲律賓高階警官門多薩(Rosario Mendoza)劫持,由於菲國警方處理劫持事件錯誤百出,背後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導致最後淪為10名人質遭到殺害喪命的慘劇。
四不一沒有 警方犯錯多
一場原本可以平和收場的劫持事件,最後為何會以悲劇收場,主因為菲律賓警方在處理人質危機中,犯了「四不一沒有」的錯誤:
一、 菲國特警裝備不足
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過我們從這次人質營救事件可以看出菲律賓特警缺乏相對應的專業武器與裝備。由電視新聞可以看到,他們的主要武器與裝備為義大利製貝瑞塔M-92F手槍、M-16自動步槍、盾牌、防彈衣、大鐵錘、螢光棒,如此而已。
M-16步槍是美軍在越戰時期開始服役的武器,採用北約標準5.56釐米彈藥,許多美國的軍事盟國也都採用這款槍械。這次挾持事件中,挾持人質的歹徒與菲國警方都以M-16步槍作為武器。不過由於M-16步槍全長達一公尺,在狹小的室內使用容易造成不便,更別說要在空間更為狹小的巴士內進行攻堅。而5.56釐米彈藥的高穿透性,更是造成這次人質挾持事件傷亡慘重的原因。
事實上,多數國家的特警都改用德國H&K公司的MP-5衝鋒槍,或是M-4突擊步槍取代M-16步槍。MP-5衝鋒槍是西德在1972年慕尼黑奧運慘劇之後研發的武器,採用九釐米彈藥,具有操作簡便、堅固等特點。同時由於易於改裝,可以依據任務特性不同加以改裝。
不過由於9釐米彈藥有著射程與穿透力不足的缺點,所以遭遇火力強大的歹徒時,可以搭配M-4突擊步槍進行火力壓制。M-4其實就是M-16的精緻改良型,體積更小,性能更可靠。
在攻堅過程中,菲國警方用大鐵錘來敲破車窗更是一大失策,大鐵錘或許適合擊破建築物的木門,但是絕對不適合用來敲破遊覽車上的強化玻璃。最快的破門程序應該是使用定向炸彈,透過微量的炸藥直接將車窗與車門炸開。
而在攻堅過程中,菲國投擲螢光棒作為照明更是令人無言以對,如果真要作為密閉空間內的夜間照明,夜視鏡與戰術手電筒才是更加的選擇。破窗之後,應該立即投擲催淚彈、震撼彈等武器讓歹徒暫時失去感官功能,一旦劫持者失能,便能立即將其制服,減少人質的傷亡。可惜菲國警方都沒做到。
二、 菲國特警專業不足
世界各國警方的營救行動中,除了確保人質安危外,時間絕對都是第一要務,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進行突擊,以避免劫持者有足夠的時間殺死人質。特別是在巴士這樣狹窄的空間內,持有自動武器的劫持者可以在短時間內朝車上人質開槍。這次菲律賓警方從決定攻堅到擊斃劫持者,一共花了79分鐘,也真是前無古人,恐怕以後也無來者,期間讓劫持者多次向人質開槍,實屬失敗。
回顧歷史上其他營救成功經驗,1985年5月英國倫敦伊朗大使館營救戰中,英國陸軍特別空勤團(SAS)從進攻開始到行動結束,突擊過程更是只有短短的8分鐘;1976年以色列陸軍突擊隊在突襲烏干達恩培德機場營救法航139號班機乘客,以軍從開火到控制整個機場只花了45秒。
這些營救行動之所以會成功,除了英國與以色列特戰人員本身素質優異外,事前的不斷演練也是一大原因。可惜在菲國警方身上完全看不到。門多薩在與菲國警方的談判過程中,多次將身體暴露於車門外,提供菲國警方狙擊手將劫持者一槍斃命的機會,可惜菲國警方都沒有掌握,更是失敗中的失敗。
三、 菲國警方戰略不對
這次人質營救任務中,由於菲律賓警方並未管制媒體通訊,讓劫持者能夠透過遊覽車上的電視獲得對外資訊。當門多薩得知自己的家人遭到逮捕後,因而氣急攻心,決定殺害人質洩憤。
歷來人質危機事件中,劫持者的家屬多半做為警方向劫持者打心理戰的工具,目的是透過親情攻勢,軟化劫持者的心房。菲律賓警方這種逮捕劫持者家屬的作法,在歷來人質危機中還真是前所未見。根本是直接向劫持者挑釁的行為,只會讓劫持者鐵了心傷害人質,讓人質處境更加危險而已,完全違背「人質安全第一」的營救原則。
四、 不可以直接向劫持者說不
電影「王牌對王牌」《The Negotiator》裡,芝加哥市警局資深的談判專家對剛入行的菜鳥說:「無論劫持者的要求多無理,千萬別在劫持者的面前說不!」其用意就是避免激怒劫持者,危及人質安全。
這次菲律賓巴士人質劫持事件,劫持者門多薩因為涉嫌索賄遭到革職,他的訴求不過是要求菲國反貪腐部門重新調查撤職案與要求復職而已,並不是其他劫持事件要錢或是要求釋放其他同夥。訴求相當簡單,但是遭到菲國反貪腐部門直接拒絕,完全是違反談判過程中Never say no的大忌。
如果菲國警方當初先佯裝答應,把他騙下車後再逮捕,事情就不會演變到這田地。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有違誠信原則,但是別忘了「兵不厭詐,這是戰爭」這句話,這時候人命最重要,還管他誠信不誠信。
五、 菲國政府沒有對外求援
說穿了,菲律賓警方在這次營救事件中會有如此蹩腳的表現,主要還是出於經費與訓練不足,其實這也是發展中國家警方的通病。但是其他國家遇到這類人質危機時,往往會向先進國家求援。
過去其他東南亞國家遇到人質危機,一旦自知無法解決,時常會借助外援,而且成功的例子非常多。1981年,泰國政府就曾請求美軍三角洲特種部隊,成功化解了劫機事件;1997年,印尼政府也曾花費30萬美元,由南非EO傭兵公司派遣突擊隊,成功地解決了大規模劫持人質事件。雖然花費高昂,但是至少比觀光業受到打擊,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來得輕微。
大家都知道,菲律賓的經濟一直疲弱不振,軍方的許多武器還是美國援助或是台灣捐贈的淘汰品,所以花錢找僱傭兵仍是一筆沈重的負擔。儘管如此,菲國政府還是可以向香港特區政府或是中國政府尋求援助。香港的飛虎隊傳承英國SAS訓練體系,擁有豐富的反恐、反劫持經驗;近年來,中國為了打擊疆獨與確保2008年北京奧運安全也訓練了多支反恐部隊,相信菲國向北京求援,中方一定不會拒絕。
其實,就算菲律賓政府覺得向中國尋求援助似乎有點遠水救不了近火,而且面子掛不住,馬尼拉當局還是可以向在菲國南部圍剿阿布薩耶夫遊擊隊的美軍特種部隊求援。
下班當強盜 兵賊竟一家
由於菲國公務人員待遇低,所以菲國公務員都必須另外找「外快」。據菲律賓當地台商表示,在菲律賓叫救護車跟消防車出動,都要先給紅包,否則他們理都懶得理。同時,因為馬尼拉市治安差,即便出門去便利商店買個東西都可能遭到綁架與搶劫,所以台商都會在當地僱用武裝警衛,而這些武裝警衛其實就是菲國警察。
更糟的是,菲國警方不只是收賄、兼作私人保鑣而已,更淪為強盜集團的一份子。例如,過去曾有日本貨輪在菲國附近公海遭到海盜洗劫,事後調查發現,這些海盜根本就是菲國水警,他們把洗劫來的商品轉賣獲利。菲律賓許多強盜集團也是由警察所組成,平日當班時是警察,休假時就變成強盜、綁匪,所以馬尼拉會變成東南亞綁架之都,一點都不奇怪。
這次劫持事件會悲劇收場,菲國警方殺人滅口,避免貪污體系曝光的可能性相當高。門多薩原是菲國十大傑出員警,但因涉嫌與同僚栽贓勒索一名酒店廚師而被撤職。不過,他堅稱自己是無辜,在投訴無門下,只好鋌而走險。他在遊覽車上出示的二張陳情海報,在菲國警方攻堅之初即遭到銷毀,菲國警方擔憂他爆出更多內幕,所以不得不殺人滅口,車上的香港遊客只是倒楣陪葬。事後菲律賓警方多次阻撓香港警方鑑識人員到現場蒐證,就是菲國警方做賊心虛的證明。要不然菲律賓總統艾奎諾在視察現場時,怎麼會露出那詭異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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