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漏洞多 縮減貧富靠稅改

政府預定於7月份開徵奢侈稅,但是開徵奢侈稅就能解決房價過高、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問題嗎?3月24日上午,台灣智庫舉行「超越奢侈稅─稅改不容迴避」記者會,由台灣智庫執行長鄭麗君主持,邀請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台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蘇建榮、台灣智庫諮詢委員呂曜志、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呂建德等專家學者,一同解讀奢侈稅的內容缺失,再分析稅制公平才是解決問題的正本清源之道。

鄭麗君:奢侈稅是表面改革

鄭麗君表示,台灣曾創下東亞經濟成長奇蹟,近年受到全球化對台灣產業、就業與家庭人口所帶來的結構性衝擊,使得受薪階級實質薪資的成長率長期遲滯,其中最令人詬病的便是貧富差距拉大,富人一擲千金買豪宅、名車揮霍,中下階層的家庭甚至連小孩的營養午餐費都繳不出。依據2009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顯示,我國20%最低所得家庭,儲蓄創下歷史新低紀錄,每年儲蓄達負30,697元, 遠遠低於2007年負1,164元,及2008年的負5,902元,顯示中下階層的家庭所得惡化問題越來越嚴重。除此之外,還有房貸、就學貸款、托育費用及薪資所得退回13年前水準等問題,不只最低所得家庭狀況不斷,次低與中位數家庭也多半面對可支配所得不足現象。
針對貧富差距惡化下的稅制不公問題,民進黨執政時期以社會福利政策補貼弱勢,且針對極富有者制訂最低賦稅制,增加富人稅賦。但是馬政府先大量對富人減稅,現在又因總統大選將屆,才提出漏洞百出的奢侈稅,卻仍無法解決稅制不公的本質問題。以前人家常說:「殺雞焉用牛刀」,但是她認為課徵奢侈稅根本是「用牛刀殺雞」。奢侈稅是停在表面的改革,不僅無法正本清源,更不能達到抑制投機的效果。目前稅制最詬病的是兩大不公,國家的稅收有7成來自受薪階級,有錢人的稅很難被課到,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政策時,財源卻多數由受薪階級負擔,缺少富人的稅,弱勢族群一直是自己照顧自己。

王榮璋:富人投機獲利未減
王榮璋指出,現在低收入人數每年增加20%,主要增加為剛掉入貧窮的「新貧階級」,馬英九總統在ECFA辯論時說過,會透過改善稅制與加強社會福利來縮小貧富差距,但是到現在卻什麼都沒看到。對於債務,現在政府對於舉債根本是有恃無恐,積習難返。目前中央政府債務高達4兆9千多萬元,以每年4,000億的數字成長,但是實際隱藏債務可能高達20億元左右。馬政府執政3年,也是台灣歷史上舉債最多的時期,政府每賺10元就有1元要拿來付利息。一旦政府負債到達法定舉債上限,可能就會面臨中央政府預算編列不出來的危機。
馬政府利用金融海嘯作藉口,推動不少減稅措施,包括期貨交易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營業稅等,減稅造成稅收減少,例如針對富人的遺產及贈與稅減免,已造成2009年度減少了64億元稅收。外界一向認為減稅能帶動經濟成長,但從數據發現,減稅並不能帶動失業減少及經濟成長,尤其當政府一味減免租稅後,反而導致900萬勞工必須負擔7成的稅,有錢人可以利用購買保險、海外投資、股票投資、土地炒作等手段來法節稅,「這樣的租稅制度公平嗎?」。
最令民眾不滿的是,現在課不到有錢人稅收,政府意圖推成效不彰的奢侈稅。「笨蛋!奢侈稅不是人民要的政策。」王榮璋說,奢侈稅只有提高富人的投機成本,並沒有減少他們的投機獲利。

蘇建榮:無奢侈稅實質意義
蘇建榮認為,行政院所提的「特種條例貨物及勞務條例草案」,也就是俗稱的「奢侈稅」條例草案,但是除了房地產之外,對於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項目少、門檻又高,以致稅基有限,不具奢侈稅的實質意義,所以根本不能稱之為「奢侈稅」。
他更指出,遺產贈與稅由累進稅制改為比例稅制,是現在不動產市場充斥投機性交易的遠因,原本高度累進的遺產贈與稅,在 2009年改依10%稅率課徵前後,便已吸引大量在中國投資之台商將資金匯回台灣。在國內游資既已充斥,而實質固定資本投資未見明顯成長的情況下,一方面,因不動產短期交易不課徵土增稅,房屋交易所得亦僅依遠低於市價之契稅價格的固定比率納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二方面,因利率偏低,使得匯回之資金成為助長不動產市場短期投機套利的動能,房價泡沫終至不可收拾。
執政當局如今卻不從整體稅制調整的根本著手,對症下藥以改正過往錯誤的政策,反而希冀以救急性的措施如奢侈稅這樣的政策,一次矯正不動產市場的投機行為,不僅欠缺長遠的考量,也無法達到稅負分配的公平。

呂曜志:擴大稅基強化累進
呂曜志表示:目前增辦的社會福利支出絕大部分必須依靠綜合所得稅的持續穩定增加才有辦法支應,不然就得繼續擴大中央政府負債,但隨著中產階級的減少,再加上物價膨脹與所得零成長,目前稅制已成為「劫次貧以濟赤貧」,因此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在稅制改革,首要就在全面擴大財產稅課稅稅基,且強化綜所稅制的累進功能,減少受薪階級的負擔,為國家因少子女化及全球化所需投入社會福利與產業發展政策,預備中長期財源。

插標:呂建德:三主因讓貧富拉大
呂建德指出,從主計處公布的台灣大島指數顯示,歷年來台灣五分位所得最高與最低級距比的歷史趨勢發現,台灣所得差距最小的時期是1970年到1990年間,此後不平等差距逐漸地擴大,以未加計政府移轉收入前的數字來看,1990年為5.5倍,到了2009年卻增加到 8.2倍,台灣所得不均惡化已成不爭事實。
另一方面,極富者也有變化,台灣最高1%所得者(極富有者)的收入,占全部國人收入的比率,自1996年以來不斷上升,從1996年 10.4%上升到2008年13.9%,這意味著貧富差距持續擴大。從中產階級收入萎縮及極富有者收入增加的一消一長之間分析,主因有3項:國際之間委外生產及供應鏈的建立、國內派遣公司的流行、不合理的賦稅。
最後鄭麗君在總結時呼籲政府應該採取下列措施:第一、對有錢人的資本利得課稅,讓有錢人負起分攤照顧弱勢的社會責任,且減輕一般受薪階級的稅率負擔;第二、增加的稅收應作為人力資本投資與社會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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