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震災殷鑑 對我國災防啟示與因應

◎ 陸軍聲
日本本州東北宮城縣上月十一日發生芮氏規模九強震,並引發大海嘯造成福島核電廠嚴重受損,輻射外洩問題迄今仍在處理中。觀察地震侵襲後的日本政府及人民應對與態度,對同樣位於太平洋地震帶及颱風路徑上的我國而言,更是一場複合式災難應變的機會教育。災害防救屬於國家公共政策,因此,政府在這個議題領域裡,扮演無可替代的角色,並考量跨國合作的必要與急迫性。此次日本震災伴隨而來的衝擊,包括交通、金融、建設等,國際仍持續關切後續影響,災害防救政策也成為全球共同的議題。觀察日本防救機制 以為借鏡
一九五九年日本遭受伊勢灣颱風侵襲,造成愛知、三重五千多人喪生,日官方有感於防救體制不足,於一九六一年通過「災害對策基本法」,整合中央、地方、民間各種防救資源,避免資源浪費、過度集中、分配不均等狀況。一九九五年阪神大地震後,日本再次修改「災害對策基本法」。一九九七年,對國家及地方層級的「防災基本計畫」進行檢討,目的就在於因應日趨頻繁及嚴重的天災,先期完成整備。
據日本調查顯示,高達七成小學生認為「將來身邊可能發生大地震」,九成表示「最擔心的災害是地震」。為此,六成的家庭購置可攜式收音機、手電筒和藥品,八成的民眾知悉住家附近避難路線。日本中小學把防災教育列入正式教育計畫,規定所有學校每年要實施一至二次防災演練,並融入理科、社會等課程,指導地震發生原理、所在地區的自然災害特徵。防災演習是將知識和技能實踐的綜合活動,各校分別針對地震發生在不同時段、地點進行實務演練,並請防災專家或消防員總結每次訓練的不足之處,予以改進。由於日本對防災教育的持之以恆,所以民眾多能迅速作出正確避難行動,亦因扎實的演習與教育發揮了實質作用,致使日本面臨芮氏規模九的強震,仍能保有應變秩序。
天災強度日漸頻繁 我應警惕
一、巨大天災無法避免:人類社會的高度開發及城市激增,造成人口密集、能源耗用、污染擴大、高量碳排放等問題,嚴重破壞地球氣候穩定,近年天災的發生,究其根源不是天災而是人禍,人類面臨日漸頻繁的各類型天災,已無法避免。
二、複合型天災的來臨:美國的卡崔納颶風、大陸的地震、雪災、水災,我國的八八水災,都是單一型天災,但此次的日本地震、海嘯、核災就是複合型災難的例子;我們的災害防救計畫應有「最壞打算、最佳準備」的周延思考。
三、第一時間安定民心:日本的災難發生後,媒體不炒作官員間的指責、不聚焦民眾的哭嚎,內閣官房長官枝野幸男第一步動作除了立即救災外,就是安定民心。日災民的高度秩序表現,關鍵在平時的教育與演習;雖然後續救災進程不理想,漸漸有抗議政府救災不力、官員發言不當的聲音,但整體仍值得正面肯定,原因就在於日本政府適時安定民心。
四、媒體的管制與自律:日本媒體從災難發生迄今,不會大肆渲染災情;未經證實的數據,也都必須經過政府確認後才發布,此點從死亡與失蹤的人數發布嚴謹程度可看出,日本的自律與專業值得我國媒體效法。
五、社會秩序的維護:我國目前危機在於國人對法律的遵守、秩序的維持、道德的要求,都有滑落的現象,一旦有大型天災發生,便易起混亂;國人必須自省,平時社會秩序維護靠守法,災時社會秩序維護靠自律。
六、面對核災的衝擊:我國對福島輻射外洩雖不可等閒視之,但也無須恐慌,由於民眾對核能的基本常識不足,以致發生搶購碘片及碘鹽、防核裝備。此類災難應有統一精確的即時報導、專業示範、防處程序,勿讓媒體的錯誤訊息造成人心惶惶。
我逐步調整 完備災防體系
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新版的「災害防救法」規定,地方政府與中央災防主管得申請國軍支援救災;如遇重大災害,國軍部隊應主動協助,且可視情況召集後備軍人。此法通過後,尚未遇到複合式災難,一旦天災來臨時,各部門將本著立法初衷,共度難關。未來,建立全國預警機制是絕對必要的,利用簡訊及時傳遞最新訊息,讓國人有時間反應,以及地震或海嘯來臨前的預警發布。災防演習非演戲,更不能用表演與預演的方式進行,適切的做法應以不預設狀況、發布後立即處置,並逐步修正演訓缺失與不足。
世界各國軍人在其軍旅生涯可能未曾參與作戰,但天災卻是連年不斷,救災成了軍人另一項保家衛國的職責。馬總統於八八風災後說:「救災為國軍平時的中心任務」。曾有許多媒體表示國軍必須向日本自衛隊學習,事實上國軍歷年的救災經驗與效率,相較於日本自衛隊、美軍並不遜色,但我們不能以此自滿,因天災是國軍平時最大的敵人,國軍禦敵責無旁貸。天災類型難以預測,國軍在災害防救方面也必須要有新思維,第一、國軍平時除了戰備演訓,最大的任務就是「災害防救」。第二、各軍種依其專業性不同,須研擬發揮專長的「災害防救技能」。第三、「聯合災害救援想定與計畫作為」應納入年度重要演訓實施。第四,將入伍、分科、基礎、深造教育,依其階級與職能納入災害防救分層授課。第五、災害防救計畫須與地方政府合作,發揮整體災害防救最大效能。第六、全民國防教育,應將災害防救課程納入。
災害防救是全體民眾都要面對的嚴峻公共政策課題,觀察此次日本震災,即使平時已有嚴謹的防災訓練與規劃,但仍傳出少數災民因醫療與食物短缺未能及時獲救,以及援助物資分配不均、救援規劃及核安設施不夠完善等問題。日本政府勢必會藉由此次慘痛經驗,再行研修更符合實況的防災政策與教育規劃。我國除應效法日本政府的防災應變能力、民眾間的防災與救災共識,對於自衛隊的救災策略與精進作亦應加以檢視,並於我國今年的「萬安三十四號演習」中所遇到的缺失與不足一一改進,期使未來國內發生類似的複合式災難時,能發揮高度救災工作效率,防止災情誤判、物資缺乏等問題,以確保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無虞。
(作者為國防大學上校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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