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周我的臉書收到一則「D-Day」活動邀請,這個D-Day活動不是對引起人心惶惶的塑化劑宣戰,而是呼籲網友們打電話到立院,要求立委諸公們通過提案立法禁售捕獸夾,讓非法捕獸夾在台灣消失。
透過臉書網友們的串連,立法院委員們也都聽到了愛護動物網友們的心聲,終於在6月8日初審通過,未經許可不得製造與販售捕獸夾。這場由臉書發動的活動雖然不如阿拉伯世界「茉莉花革命」來得偉大,但是對動物保護團體而言,卻是台灣動物保護運動史上的一大勝利。
三腳狗製造機 有三百萬個
捕獸夾最初設計的功用為打獵與防止野獸入侵人類居住環境,不過近10幾年來捕獸夾遭到人類濫用,成為生態保育殺手。一位不願具名的教授指出,台灣山林裡大概有300萬個捕獸夾;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表示,一個月如果有100件救援案,跟捕獸夾有關的案件就高達7成,讓動保人員疲於奔波。
諷刺的是,許多農家使用捕獸夾的用意是擔憂流浪狗來咬飼養的雞、鴨,或是踐踏破壞他們的農作物,但是連許多非私人耕種土地(如觀光風景區、市區公園、大眾登山步道傳統菜市場)也被放置捕獸夾,不僅危害流浪動物,也危害路過行人的安全。
這些隨處亂放置的捕獸夾成為名符其實的「三腳貓狗製造機」,更讓台灣成為國際笑柄,曾有外國人開玩笑說:德國有「德國狼犬」、英國有「鬥牛犬」,台灣則有「三腳狗」。部分愛狗的外籍人士甚至不忍台灣捕獸夾氾濫,成立了「三隻腳俱樂部」,來台救援並收容三腳狗。
取締或促立法 過去成效差
面對捕獸夾對動物非死即傷的危害,主管機關不是沒有因應方案,除了依照《動物保護法》第14之1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夾捕捉動物,違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下至7萬5,000元罰款」外,更派員取締隨處放置的捕獸夾,但是礙於各地方政府動物保護檢查員人力嚴重缺乏,使得取締成效不彰。
2010年底,農委會亦曾發函給五金行工會,要求消費者需向主管機關申請證明才能購買捕獸夾,但是多數五金行業者根本不知道捕獸夾用途,仍將捕獸夾當捕鼠器賣,發文等同虛設。
事實上,早在2007年時,台灣動物保護團體曾發起一人一信到立法院,呼籲立法嚴格管制捕獸夾販售,當時包括黃昭順、蕭美琴等委員都表示支持。不過4年過去了,捕獸夾依舊出現在台灣各個角落裡。
今年動物保護團體發起「終結捕獸夾D-Day運動」,透過網路力量向立委施壓,力促在本會期最後一次會議前,通過限制製造和販售捕獸夾。在修法前一天,作家朱天心更表示,若是不能順利通過,她會買幾個捕獸夾,擇期放在主管機關的門口,讓人們感受動物的處境。
6月8日,立院經濟委員會終於通過丁守中委員的提案,在修訂的《動物保護法》中增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捕獸夾,違反者可以處新台幣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的罰鍰。
部分原住民對於禁止非法販售與展示捕獸夾立法感到憤怒,認為狩獵文化將因而消失,對此,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朱增宏執行長持保留的態度,他說:「現在其實是許多漢人代替原住民在打獵」,所以禁售捕獸夾不會因此讓原住民狩獵文化消失。他樂見於立法規定未經許可不得販售與展示捕獸夾。
如同作家朱天心引用印度聖雄甘地的話:「一個國家的強盛與道德程度,端看怎麼對待動物來判斷。」台灣如果有心要成為一個強盛、有道德的國家,在動物保護方面還要更加努力。
本文刊登於玉山周報104期
透過臉書網友們的串連,立法院委員們也都聽到了愛護動物網友們的心聲,終於在6月8日初審通過,未經許可不得製造與販售捕獸夾。這場由臉書發動的活動雖然不如阿拉伯世界「茉莉花革命」來得偉大,但是對動物保護團體而言,卻是台灣動物保護運動史上的一大勝利。
三腳狗製造機 有三百萬個
捕獸夾最初設計的功用為打獵與防止野獸入侵人類居住環境,不過近10幾年來捕獸夾遭到人類濫用,成為生態保育殺手。一位不願具名的教授指出,台灣山林裡大概有300萬個捕獸夾;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表示,一個月如果有100件救援案,跟捕獸夾有關的案件就高達7成,讓動保人員疲於奔波。
諷刺的是,許多農家使用捕獸夾的用意是擔憂流浪狗來咬飼養的雞、鴨,或是踐踏破壞他們的農作物,但是連許多非私人耕種土地(如觀光風景區、市區公園、大眾登山步道傳統菜市場)也被放置捕獸夾,不僅危害流浪動物,也危害路過行人的安全。
這些隨處亂放置的捕獸夾成為名符其實的「三腳貓狗製造機」,更讓台灣成為國際笑柄,曾有外國人開玩笑說:德國有「德國狼犬」、英國有「鬥牛犬」,台灣則有「三腳狗」。部分愛狗的外籍人士甚至不忍台灣捕獸夾氾濫,成立了「三隻腳俱樂部」,來台救援並收容三腳狗。
取締或促立法 過去成效差
面對捕獸夾對動物非死即傷的危害,主管機關不是沒有因應方案,除了依照《動物保護法》第14之1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夾捕捉動物,違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下至7萬5,000元罰款」外,更派員取締隨處放置的捕獸夾,但是礙於各地方政府動物保護檢查員人力嚴重缺乏,使得取締成效不彰。
2010年底,農委會亦曾發函給五金行工會,要求消費者需向主管機關申請證明才能購買捕獸夾,但是多數五金行業者根本不知道捕獸夾用途,仍將捕獸夾當捕鼠器賣,發文等同虛設。
事實上,早在2007年時,台灣動物保護團體曾發起一人一信到立法院,呼籲立法嚴格管制捕獸夾販售,當時包括黃昭順、蕭美琴等委員都表示支持。不過4年過去了,捕獸夾依舊出現在台灣各個角落裡。
今年動物保護團體發起「終結捕獸夾D-Day運動」,透過網路力量向立委施壓,力促在本會期最後一次會議前,通過限制製造和販售捕獸夾。在修法前一天,作家朱天心更表示,若是不能順利通過,她會買幾個捕獸夾,擇期放在主管機關的門口,讓人們感受動物的處境。
6月8日,立院經濟委員會終於通過丁守中委員的提案,在修訂的《動物保護法》中增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捕獸夾,違反者可以處新台幣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的罰鍰。
部分原住民對於禁止非法販售與展示捕獸夾立法感到憤怒,認為狩獵文化將因而消失,對此,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朱增宏執行長持保留的態度,他說:「現在其實是許多漢人代替原住民在打獵」,所以禁售捕獸夾不會因此讓原住民狩獵文化消失。他樂見於立法規定未經許可不得販售與展示捕獸夾。
如同作家朱天心引用印度聖雄甘地的話:「一個國家的強盛與道德程度,端看怎麼對待動物來判斷。」台灣如果有心要成為一個強盛、有道德的國家,在動物保護方面還要更加努力。
本文刊登於玉山周報104期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