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利益難分配 北極海爭奪愈形激烈

◎ 陳貞如
南海周邊國家為爭奪天然資源,導致緊張情勢不斷升溫,而正當全球聚焦南海爭議時,位於極北之處且擁有豐富資源的北極海,早已是各方競相爭奪主權的「熱點」,各國紛以國際法自恃,也讓終年冰天雪地覆蓋的北極,成為火熱的主權爭奪戰場。海底蘊藏資源可觀 兵家必爭
北極海成為兵家必爭之地主因為氣候與能源因素,全球暖化造成北極海融冰加速,據統計,北極海冰區域,每十年減少約百分之三,其厚度也大幅減少。專家更預估,未來三、四十年內,北極海夏季將無冰雪。儘管此情況對全球生態、氣候極為不利,但對於商業、航運和資源開採卻大有助益。就經濟能源因素而言,當前全球資源逐漸耗竭,北極地區能源蘊藏量可觀,隨著冰層減少,探勘開採可行性大增,自然吸引各界目光;更有研究報告發現,此區富含之大量礦產中,更包含稀土。因此,北極地區迅速成為各國爭奪熱點,包含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挪威、丹麥、冰島、瑞典與芬蘭等國,新一波「冰戰」(ice war)也浮上檯面。
北極地區早期並未如南極地區發展出《南極條約體系》,約束各國在南極大陸的活動;各方考量到北極議題的重要性,於一九九六年《渥太華宣言》建立「北極理事會」,各國政府以論壇形式共同討論北極議題,建立促進北極周邊國家的合作、協調和互動,同時涵蓋北極地區的原住民或其他居民的機制,主軸在於關注北極地區的永續發展和環境保護。但在過去幾年,北極理事會常成為各國外交、政治角力的場合,所爭者莫過於覬覦北極地區的各種利益,涉及西北航道的利益分配問題、大陸礁層底下蘊含的天然資源,以及各國大陸礁層外界之主張與劃界問題,近年來,各國甚至增加北極海軍事演習頻率,讓此一區域情勢日趨緊繃。
加拿大獨攬航道權 各國抗議
西北航道隨著融冰而開通,其法律上意義重大。西北航道是行經北極海的海路,沿北美海岸經加拿大北極群島,連接北大西洋與北太平洋,長達五千多公里,運用西北航道可比繞行蘇伊士運河或巴拿馬運河節省百分之四十航程。在過去,冰封的北極海阻礙航道通行,較無法律爭議,然而大量融冰後,造成航道開通,雖縮短北美洲與亞洲通航時間,卻也在通行權上產生爭議,尤其牽涉到西北航道是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指之「國際海峽」,其他國家船舶與飛機得以依此法第三十八條享有過境通行權,過境通行而不受阻礙。所謂國際海峽,依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是指:「在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一個部分,以及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另一部分之間,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亦即須符合兩要件:一、地理要件:必須是連接公海(或專屬經濟區)與公海(或專屬經濟區)之水道;二、功能要件,是否用於國際航行;觀察一九四九年國際法院在《科甫海峽案》的判決,所謂國際海峽之功能要件並不嚴格,因為只要是國際航行「有用之通道」均符合此要件,此解釋也可以援用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此,這裡所指的國際海峽,僅需是在地理上連接公海與公海(或連接專屬經濟區)之有用通道。
早期航經西北航道,仍需沿海國家破冰船隨行協助破冰才能通行,因此不符合國際海峽要件。融冰後的西北航道,即符合前述條約所列要件,使他國享有過境通行權。然而,加拿大主張擁有部分北極海島嶼,並將西北航道部分水域劃為本國內水,加拿大將享有完全且排他主權,他國亦無法享有通行權,此舉勢必中斷其他國家欲藉西北航道縮減航運成本的美夢。因此,航道利益的分配,引發北極海周邊國家間的初步爭議與勢力消長。
俄國積極爭取主權 聯國婉拒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五十七條,沿海國可主張自基線量起兩百浬以內的專屬經濟區,在這個區域內,沿海國享有專屬探勘與開發的經濟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也規定沿海國若有重疊主張之部分則依第七十四條和第八十三條規定劃定界限,「在國際法院規約第三十八條所指國際法的基礎上以協議劃定,以便得到公平解決」。
  因此,環北極海各國相繼主張其本身領土自然延伸的大陸礁層外界。以俄羅斯為例,二○○一年即向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提交資料,主張基線量起兩百浬外的大陸礁層,然而次年即被以調查資料與數據不足為由,予以拒絕。此後,各國相繼加入主張,領海爭議白熱化。俄羅斯在二○○七年七月的「插旗北極」事件,也是基於此背景所致,俄羅斯派遣核動力探測船前往北極探險,為向外界證明北極海水下綿延近兩千公里的羅蒙諾索夫海嶺,是俄羅斯西伯利亞北部地區領土的自然延伸,應屬於俄羅斯的大陸礁層。雖然插旗舉動受到國際關注,但在法律上則無任何意義,因此,俄羅斯計畫將於明年再次提交資料,重申主權。
  環北極海各國目前面臨的海域主張重疊爭議,所採取的解決方法乃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協議劃定,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挪威與俄羅斯於去年九月針對巴倫支海劃界與合作達成協定,劃定單一界限作為兩國在巴倫支海與北極海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之界限,並持續漁業合作和共同開發北極油氣資源,此協議於今年七月七日生效,解決了兩國長達四十年的爭議。未來,相關海域爭議可能將參考本次模式達成協議。
軍事介入 國際法難約束
此外,各國近年在北極海周邊的軍事部署日漸增加,挪威將軍事基地北移,並且擴充大量軍備;俄羅斯在北極地區試射飛彈、派遣艦隊進入爭議海域,擴張軍力範圍;美國也派遣核動力潛艦駐守阿拉斯加外海,一場看似軍備競賽的「冰戰」已然展開。縱使《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未明文限制軍演,但是各國在專屬經濟區行使其權利時,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避免權利濫用,不侵犯任何國家主權與領土,維護海洋的和平使用,更應牢記公海只用於和平目的。由於北極地區所蘊藏的龐大利益,尚無完整的分配協議,目前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縱然有法可管,恐怕環北極海各國將難以服膺,況且美國仍非公約的締約國,因此,北極海爭奪戰更顯激烈與複雜。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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