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提和平協議 高招?險招?

正值總統大選的敏感時刻,馬英九總統卻在10月17日總統府所召開的「黃金十年、國家願景」的最後一場記者會中,提出未來十年不能不處理「和平協議」的問題。馬英九此時丟出這顆「和平炸彈」,當然引來在野黨的抨擊,也把蔡英文陣營深陷蘇嘉全「農舍」泥淖中拉出來,那麼馬這時提出「和平協議」,倒底是高招,還是險招呢?

「和平協議」一般是指「為了結束暴力衝突,或明顯的改變衝突,以便能夠更具建設性解決問題的一種契約」。冷戰時期大多被用來當成結束戰爭的一種工具,所以也可以稱之為「停戰協定」。冷戰以後,國際社會由於民主和共產兩個對峙陣營解體,種族屠殺行為充斥,聯合國為了「建造和平」,遂把「和平協議」的內涵擴充為包括「停戰、自治、人道主義精神」的意義。

冷戰前後對「和平協議」認知最大不同之處,可以從兩個人的談話中看出,一個是越戰結束以前,越南總統阮文紹曾對當時的美國國務卿季辛吉說:「和平協議對美國而言,不過是想丟掉燙手山芋的工具,但對越南來說卻是攸關生死存亡的契約,美國可以利用這項契約的簽訂去跟中國交往,但越南人民卻可能在和約中失去國家」。阮文紹說得沒錯,南、北越簽訂「巴黎合約」之後,越南人民就成了「海上漂流的難民」。

而冷戰以後的「和平協議」,就像1999年2月科索沃展開簽署和平協議談判之時,當時的法國總統席拉克在開幕致詞中,特別呼籲科索沃衝突雙方應當簽署和平協議,並同意在科索沃地區部署國際維和部隊,以便讓該地區的各族人民都能夠「在和平的環境中生活,同時享有各自應有的尊嚴和權利」;他同時還告誡,如果談判失敗,北約將不得不動用武力」。

從這裡可以看出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冷戰時期所簽訂的「和平協議」是大國想溜,不想再管沒完沒了的戰爭。而冷戰後所簽訂的「和平協議」是大國插手管定了,衝突的兩方若有一方不願意簽署「和平協議」,大國只好以「人道主義精神」為藉口動用武力,遏止雙方的衝突行為。

從這裡我們也清楚,兩岸若簽訂「和平協議」,不可能有第三國的介入,那麼這項「和平協議」是否有保障,恐怕沒人說得清。所以民進黨必然會想到阮文紹的亡國之言;反之,國民黨卻可能想像席拉克的話,也就是簽訂了「和平協議」以後,台灣就可以「享有應有的尊嚴和權利」。

顯然,藍綠對「和平協議」的認知差距太大,馬英九這時提出「和平協議」,除了增加選舉話題之外,可能還會為自己的選舉減分,所以馬英九出這一招,不算是高招,卻可能是一個險招。

原文網址: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10/20/301-2750936.htm#ixzz1bJgJr6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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