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槍枝氾濫 管制作為攸關社會安全

◎呂烱昌
 二○一二年下半年美國重大槍擊案不斷,一連串喋血槍擊案不僅震撼美國社會,也使得美國槍械氾濫問題再度獲得關注,歐巴馬總統矢言自二○一三年起推動管制攻擊性槍械法案,希望能夠杜絕槍擊血案再度發生。

 美國民眾擁槍源自拓荒文化
 在美國立國之前,前往北美拓荒的歐洲移民為了防範野獸與印第安人襲擊,便會隨身攜帶槍械自衛。對當時的北美拓荒者而言,手邊的槍械重要性等同於開墾的農具,部分殖民地政府甚至頒布法律,成年男子必須攜帶槍械才能在殖民地拓荒開墾。
 無論是白人殖民者還是印第安人,都將槍械、火藥和子彈視為商品,且能夠直接交易,因此,民間擁槍風氣在之後的獨立戰爭中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
  一七六○年代末期,英國為了維護本土的獨佔專業利益,頒布了一系列高額稅收法令,卻也因此引發北美殖民地民眾的不滿。一七七○年代起,不滿宗主國英國的北 美移民開始進行一連串的反抗運動,試圖脫離英國尋求獨立,美國獨立戰爭因而展開,北美殖民地的成年男子紛紛自備武器和口糧,投入反抗英國殖民政府的戰爭。
 儘管美國於一七七六年脫離英國獲得獨立,但是當時美國仍未形成一個強而有力的中央集權政府,且當時十三個州的政府也沒有足夠的財力去組建一支裝備精良的軍隊,因此各州政府仍必須靠民兵自我防衛。
 另一方面,在美國獨立初期,由於各州政府財政有限,因此無法建立足夠的治安力量解決境內的犯罪暴力問題,當時美國員警制度也遠不如同時代的前宗主國英國,許多小城鎮根本未配置員警或其他執法人員,因此民眾只能擁槍自保。直到一戰之後,美國才建立現代化警察體制。
 即使是現在,根據美國的相關法律,地方執法人員仍有權將警徽臨時授予平民,參與治安執法行動,行使公民逮捕權,而槍械便是民眾逮捕罪犯的最重要工具。
  有鑑於此,在一七九一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中明文記載「民眾擁有、攜帶槍枝的權利不容侵犯」,明文賦與美國各州民眾擁槍自衛的權利。美國各州對槍械 管制的法規不盡相同,目前美國五十個州中,約有半數允許人民在公開場合攜帶槍械,也約有半數的州容許民眾在生命受威脅時,使用槍枝自衛。

 美國步槍協會勢力龐大 槍械管制難
 據統計,美國國民現有人口約三億多人;美國國民共擁有約二億七千萬枝槍,為全球人均擁有槍械最多的國家。不過槍枝氾濫的後果為槍擊案件頻傳,每年平均三萬多人命喪槍下,尤其是近十多年來重大校園槍擊事件不斷。
 儘管歷經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訓,但是美國對於槍枝管制的立法幅度並不大,一九九三年,柯林頓總統簽署了《布萊迪法案》,該法案規定購槍人必須先接受聯邦政府的背景進行調查,且只能在擁有聯邦政府頒發經營許可證的槍枝經銷商購買,槍械購買者必須等待五天審核期才能獲得槍枝。
 一九九四年,美國國會進一步通過了《禁止進攻性武器法案》,限制十九種攻擊性較強的槍械製造、銷售、購買和進口,其中包括AK-四七衝鋒槍和烏茲衝鋒槍等槍械。不過這項槍械管制法案在二○○四年到期後,美國國會決議不再延長時效。
 除上述兩項法案外,美國近十多年來無重大槍械管制措施,追根究柢為美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簡稱NRA)政治勢力龐大,導致立法管制槍械難上加難。
  美國步槍協會起源於美國內戰期間,由於當時士兵普遍對於槍枝的射擊表現不甚滿意,因此退役軍人邱奇上校和溫蓋特將軍於一八七一年在紐約州成立美國步槍協 會。在美國大眾未重視槍枝管制之前,該協會主要為美國民眾提供槍枝安全使用及打獵技巧等方面的培訓課程。不過隨著美國槍械在一九六○年代後期開始氾濫,管 制槍枝的輿論也隨之高漲,步槍協會由槍枝愛好者俱樂部,轉而變成反對槍械管制的政治團體。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為步槍協會反對槍枝管制 最好的護身符,每當社會輿論管制槍械聲浪高漲時,該協會就會拿出這項修正案作為擋箭牌加以阻擋。除此之外,針對外界質疑槍械氾濫為美國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主 因,美國步槍協會更是以「槍不會殺人,人才會殺人」為由搪塞,將過錯推諉得一乾二淨。
 美國步槍協會會員超過二百萬,潛在會員估計超過千 萬,因而形成一股龐大政治勢力。在國會選舉中,美國步槍協會只支持擁護《憲法第二修正案》的候選人,該協會成立的「政治勝利基金」更介入美國國會大選,每 年投入上千萬美元參與選舉;據統計,美國步槍協會支持的候選人選舉平均勝率高達八成,使得許多候選人為了選票,不敢公開支持槍械管制法案,以免得罪步槍協 會。
 美國步槍協會影響力不只在選舉上,甚至還試圖影響大法官的任命。二○○九年歐巴馬總統提名索托馬約爾接任即將退休的蘇特大法官的空缺時,步槍協會認為她是支持槍械管制派,因而公開號召參議院議員否決提名案。

 杜絕槍擊血案 歐巴馬支持管制槍械
 二○一二年下半年美國重大槍擊案不斷,重大如科羅拉多州丹佛戲院槍擊案、威斯康辛州錫克廟槍擊案與康乃狄克州新鎮小學槍擊案,均造成慘重死傷。其中,康乃狄克州槍擊案受害者多為不到十歲的幼童,令美國社會震驚、側目。
 二○○八年歐巴馬總統首度競選時,曾支持恢復二○○四年失效的槍枝管制法律,但首任任期內卻未列為優先目標。為了避免重大槍擊案再度發生,歐巴馬將槍枝管制列為第二任期的首要任務之一,白宮將支持聯邦參議員范士丹提出的新槍械管制法案。
 新法案將禁止至少一百多種外形類似軍用半自動攻擊性槍械的武器銷售、轉手、進口和擁有;歐巴馬也將支持禁售與使用能夠裝填十發子彈以上的高容量彈夾、禁止沒有槍械販售執照的私人販賣槍枝,同時對購槍者進行更嚴格的審查。
 然而槍械管制只能治標,不能治本,追根究柢,美國槍械犯罪為美國民眾心中根深柢固「以暴制暴」心態所致,許多美國人認為即便禁槍的國家如挪威,仍發生奧斯陸槍擊事件,所以禁槍也沒用,倒不如在生命安全面對威脅時,採取先發制人手段,制伏持槍威脅者。
 由此可知,槍械氾濫問題不單是牽涉美國步槍協會的龐大利益問題,更涉及美國社會對於槍械管制愛又恨的心結,在這種矛盾心態未解之前,槍擊案陰影恐怕仍會持續籠罩於美國社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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