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框限、法治不彰 阻礙印度女權發展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二十三歲的印度醫學院女學生「達米妮」在返家途中遭到六名歹徒輪暴性侵,導致器官嚴重衰竭,儘管被送至新加坡醫治仍不幸過世,引發印度舉國譁然。
  事實上,「達米妮」(Damini)並非受害女大學生的本名,而是印度民眾對她的暱稱。她的不幸過世使得全印度陷入悲哀氣氛中,印度的跨年夜毫無慶祝氣 氛,包括軍方、執政黨的國大黨、新德里許多俱樂部也取消跨年慶祝晚會。在印度社會要求加重刑罰,重懲性侵犯罪之際,也讓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印度女性地位低落 的問題。
 性侵犯罪嚴重 新德里污名「強姦之都」
 印度經濟持續蓬勃發展,被國際金融機構稱之為崛起的「金磚四國」,不過在印度崛起的背後,卻隱藏著許多醜陋的黑暗面,其中包括居高不下的性侵犯罪率,嚴重打擊印度國際形象。
 據印度官方統計數據指出,印度二○一一年共發生二萬四千二百○六起性侵案,換算起來等於平均每二十二分鐘發生一件性侵害案件,令人咋舌。不過由於許多性侵案件隱而不報,因此實際數據恐怕比印度官方公布來得嚴重。
  以印度首都新德里為例,官方數據指出,二○一一年共發生四八○件性侵案、二○一二年發生五八○件性侵案,相當於平均每天至少發生一件,其中不乏女性在行駛 的大眾交通工具上遭到歹徒輪暴性侵案,新德里因而被國際媒體冠上「強姦之都」的惡名。國際民調機構調查顯示,印度是全球最不適合女性居住的國家,比許多奉 行伊斯蘭極端教義統治的國家還糟糕。
 種姓制度根深柢固 嚴重阻礙女權發展
 印度女權低落,根深柢固的種姓制度是一大主因。 種姓制度源自於印度教,至少有三千年歷史,這項制度將古代印度人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捨和首陀羅等四個階級。婆羅門相當於祭司與學者;剎帝利相當於君主 與軍人;吠捨相當於工人與商人;首陀羅為奴隸與不同種姓所生下來的子女;印度社會階級依種姓制度嚴格劃分,各守禮俗教條。
 被排拒在種姓以外的人則被稱為「賤民」,多由罪犯、戰俘或是跨種姓婚姻者及其後裔組成。由於他們的身分世代相傳,不能受教育、不可參加其他種性的活動,只被允許從事非常卑賤的工作,社會地位極為低落。
 這種違背現代文明、違反人權的制度,儘管在英國殖民印度期間以及獨立後印度憲法都明文規定廢除,但是至今卻仍根深柢固於印度社會中,無法根除。
 印度性侵案件加害者多為種姓階級較高者,受害者多為社會與經濟地位較為低落者;巴士輪暴受害者「達米妮」就是出身印度種姓制度低層階級,父親為搬運工,月收入不到三千元新臺幣。
  除此之外,在種姓制度下,如果高種姓女性要嫁給與自己地位匹配的男性,則要配上豐厚的嫁妝;低種姓的女性,如果想嫁給高種姓男子從而改變地位,則女方家中 必須準備極其豐厚的嫁妝。高種姓女性與低種姓男性交往,往往被視為家族恥辱,為了挽救家族榮譽,家人甚至會殺害女性,這種駭人聽聞的謀殺罪行甚至被印度媒 體冠上「榮譽謀殺」的美名。
 雖然印度議會中女性議員比例高於其他南亞國家、也曾誕生過多位女性領導人,看似女性從政地位高,但是這些能夠從政的印度女性絕大多數來自高種姓家族,擁有顯赫的家族背景而被提名,根本無法真實反應印度中下階層女性的慘況。
 社會保守觀念 打壓女權發展
  除了種姓制度外,印度社會保守觀念,同樣成為印度女性無法承受之痛。即使已進入二十一世紀,印度社會中仍存有換婚、租婚、寡婦殉夫等陋習,這些習俗多半違 背女性意願,其中以寡婦殉夫最受外界批判。寡婦殉夫源自於古老印度教傳統,當丈夫不幸過世時,在舉行火葬時,妻子必須跳入火中,由其親生兒子舉火點柴,焚 燒其母,親友對此不以為懼,反而以此為榮、予以慶賀。
 儘管這項傳統在十九世紀時遭到英國殖民政府禁止,但是印度社會觀念仍普遍存在婦女為丈夫附屬品的觀念,使得部分地區仍保有「寡婦殉夫」的陋習。
 另一方面,隨著印度的西化,越來越多受過西方教育女性開始穿著西式服裝,許多觀念保守的印度女性因而抱持錯誤觀念,認為都市女性穿著太招搖、暴露,才是招引性犯罪的主因。
 腐敗官僚體制 助長性侵犯罪
 印度保守、腐敗的官僚體制,更是性侵案件居高不下的主因之一,包括辦案進度緩慢、法律審判程序冗長,加上印度法律多半不會重懲性侵加害者,頂多只輕判二至三年,使得許多性侵受害者寧願忍氣吞聲,也不願報案。
 此外,印度七成性侵案件發生在相識的人之間,警方為了息事寧人,甚至會要求被害者嫁給加害人;更荒唐的是,印度保守派輿論甚至還會反過來譴責受害者與媒體報導性侵案件,導致歹徒更加有恃無恐。
 另一方面,印度政府並不重視兩性平權觀念宣導,地方政府用於防治性侵預算更是寥寥可數,即便有預算,也往往遭到官僚所貪汙,使得男尊女卑、不重視女性的觀念仍普遍存在於印度社會中。
 打擊性侵犯罪 印度擬修法重懲
 近來重大性侵案件頻傳,導致人心惶惶的印度女性詢問申請槍枝的比例提高,不過由於印度合法獲得槍枝許可證十分困難,因此大部分槍枝都是地下軍火庫非法製造的改造手槍,如此一來不僅無法遏制性侵犯罪,反而更衍生槍枝暴力問題。
 對於性侵犯罪居高不下引發民怨、國際社會觀感不佳,印度政府也展開相關因應作為,一方面,由於遭性侵受害者多為年紀輕、受過教育的職業婦女,因此印度政府呼籲企業在上下班時間提供女性專車,以確保女性員工通勤時的安全。
 二方面,由於印度性侵犯罪最重只能判處無期徒刑,印度內政部長辛德允諾考慮加強嚴懲強暴案,對犯行重大的強暴案件視同謀殺案,最重可處以死刑,希望透過處以極刑的方式,嚇阻犯罪。
 然而,這種「治亂世用重典」的措施能否抑制性侵犯罪,則顯得見仁見智。誠如印度女權作家娜斯林所言,社會不公和女性地位低落,才是印度女性長期籠罩在性暴力陰影下的主因,如果不徹底根除種姓制度、加強兩性教育,判再多人死刑恐怕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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