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盼深化與美太空合作 提昇國家安全

◎鄭宇欽
 相較於美國投入太空研究工作的時程,日本的太空研究顯得起步較晚。在一九五○與一九六○年代,日本著手二戰結束後的重建計畫,加上受到戰 後新憲法的限制,日本太空研究呈現停擺狀態;直到一九七○年初,日本才開始思索發展太空研究計畫。由於日本在太空與天文研究上,長期投注許多人、物、財 力,使其逐漸在太空研究領域嶄露頭角;另一方面,得力於美國太空總署協助,日本的太空研發能力亦大有進展,使得美、日之間的太空合作內容成為各國關注焦 點。
 美日太空發展緣起差異
 美、日於一九六九年簽署「太空探索合作備忘錄」,美國同意協助日本發展太空科技,隔年日方在華 府協助下,成功發射了第一顆「大隅號」衛星,雙方更在一九八○年代共同組建太空站;一九九○年美日再簽署「人造衛星研發製成合作備忘錄」,強化雙邊太空科 技應用於商業合作與競爭。直到今日,美日太空合作的質與量,不僅呈現相互依存,更是用途廣泛的戰略夥伴關係。
 美日太空合作主要目的在於達 到共同進行太空科學研究、促進太空科技用於非軍事經濟領域、應用太空科技確保區域安全穩定等三大主軸;並考量日本科研能力提昇及尋求分攤研發費用,美國政 府決定協助日本發展太空科技。但此時期的合作,仍著重加強氣候監測、能源開發,車輛運輸與漁業資源開發等,尚未涉入軍事應用。
 然而,當一 九九八年北韓當局毫無預警地成功試射大浦洞飛彈,美、日政府驚覺對東亞周邊國家軍備發展監控未竟周延,因此,大力推動雙邊衛星監控合作,期藉此掌握區域動 態。今年三月,美、日政府考量中共軍事崛起、北韓窮兵黷武、東海與南海主權爭議等國際安全議題,再次針對美日太空合作內容進行審視,特別針對太空情訊交 換、太空科技發展、太空科技材料管制與反擴散等問題,重新制定雙邊太空合作的內容與框架,以確保美日太空合作的目的能符合促進雙邊科研交流,並加強太空科 技之經濟應用與穩定區域安全。
 駭客竊資影響美日機密交流
 自一九七九年起,美日太空合作分別由日本太空暨天文科學總局與美 國太空暨航空總署負責,雙邊的主要合作項目可分為:太空天文科學、太空探索合作與太空科技設備發展等三項。其中,太空天文科學與太空探索合作更受到歐盟航 太局及俄羅斯國際東歐國家航太局聯盟(Intercosmos)的注意,紛紛要求加入美日太空合作框架之中,藉此發展多邊太空合作關係。
  太空天文科學與太空探索合作內容集中在「X光用於天文學的應用」、「紅外線用於天文學的應用」、「遠距太空無線電應用」、「行星探索」、「太陽能科學」、 「行星磁力學」等共享研究情報,以及共同發展當前太空科技應用。太空科技設備發展內容則集中「衛星發射技術」、「太空科學研究資料共享與整理」、「衛星通 訊與監測技術」等項目,但這項合作卻因近年北韓與中共駭客大肆竊取美、日太空科技內容,使得雙邊合作始終無法緊密。在考量到中共的軍事崛起及駭客攻擊日 增,美國加強與東亞各國間的軍情交換,尤其受到北韓發射飛彈、火箭的刺激,也影響美國加速對日太空科技設備的移轉工作。然而,根據美國際戰略研究中心 (CSIS)發表的「更新美日太空政策框架」(U.S.-Japan Space Policy: Renewing the Framework For Co-operation)報告中指出,美國對於日本政府無法有效遏止境內不法集團向平壤當局販賣太空科技設備乙情,一直耿耿於懷,猶豫是否要將關鍵技術 交給日本。
 國際熱點衝擊區域安全
 美、日太空科學發展的歷程有極大的不同,日本受到非戰憲法限制,太空科學發展著重科學研 究與商業用途,美國則是因早年與蘇聯間的太空競賽壓力,使美國的太空科技發展涵括國家安全目的。另外,美國太空科學應用於經濟效益的部分,大多集中在影像 情報、通訊與車輛、船舶、航空器定位方面,雖然影像情報屬於國家安全範疇,但民間公司轉售衛星影像給美情報系統也被定位在商業行為。
 由於 日本防衛廳無法主導太空科技發展,因此,在日本太空暨天文科學總局主導下,早期太空科技的商業應用集中在通訊、交通定位等領域。但受到東亞緊張局勢升溫, 在「美日安保條約」的框架下,日本成為美國在東亞最信賴的盟友,也因此促使美、日太空科技的商業應用發展日漸活躍,尤其對於車輛、船舶、航空器定位 (GPS/QZSS)合作定調為戰略層級,不僅強化雙邊定位技術交流,更展開提昇雙邊定位系統相容性。
 美日太空合作延伸至區域安全,與美 俄「中」太空武器競賽、朝鮮半島危機、東海與南海主權衝突等國際安全問題有極大關係。從一九九○年開始,美俄「中」軍備競賽呈現太空化趨勢,美國為加強對 俄「中」傳統武器、核武與太空武器發展進度的監控,開始提案與日本進行國家安全類別的太空合作項目。一九九八年後,北韓中、長程飛彈投射範圍增加,平壤政 府更成功實行三次核試爆,雖然目前證據顯示北韓僅有核裝置並無核彈頭,但北韓日漸囂張的挑釁與恐嚇,使美、日兩國無法輕忽北韓的脫序行為。
  中共近年汲取歐盟伽利略衛星技術,自行研發北斗衛星定位系統,並多次在酒泉衛星發射基地成功發射多枚太空衛星載具,中共航太科技出現跳躍式的顯著成果,引 起美國與東亞國家的警戒,提防中共將該科技用於軍事;尤其美、日均擔心,中共航太科技在軍事領域的應用會讓東海、南海與臺海等區域的潛在危機增加。這些因 素使日本政府提出要求,期盼美國承諾雙邊太空合作納入國家安全領域。
 結語
 當去年四月美、日提出安全諮詢合作架構 (2+2)時,加強雙邊安全合作、經濟夥伴關係及民間交流,尤其在區域安全穩定部分,更承諾強化雙邊監測、訓練、設備與情報共享合作。美、日簽署「美日合 作倡議」(the U.S.-Japan Co-operative Initiatives)時,再次審視雙邊合作項目,為雙方奠定下一階段的太空合作目標。
 美日太空合作雖起於日本戰後經濟復甦階段,並因 美國兩次波灣戰爭、北韓試射飛彈與火箭,以及中共軍事崛起等因素逐漸成熟。雙邊太空合作從純科學領域擴散到國家安全範疇。近年來,日本的太空科技更是突飛 猛進,但礙於非戰憲法的限制,使日本太空科技應用層面大受侷限,此侷限性也成為日本政府思考修憲的主因之一;在美國方面,也擔心倘若日本政府將太空科技應 用於國家安全,是否將引爆東亞地區太空軍備競賽?以及日本在網路安全防護工作上,能否有效防範太空科技機密遭駭客竊取?在諸多外部因素影響下,美日太空合 作的下一階段進展,值得密切觀察與注意。(作者為軍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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