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募兵制 跳票?(李貴發)

 立法院為配合募兵制的施行,已於2010年11 月4 日完成三讀修訂完成《兵役法》。由現在算起,至104 年1 月1 日,實施募兵制仍有3 年多的時間,請馬政府加油,莫延誤了國軍轉型的契機和時程!



 馬總統競選期間的《國防政策白皮書》,國軍走向募兵制是重要政見之一,並曾公開宣布:「國軍募兵制將自民國103 年元月開始實施」。此一政策的施行,意味著民國103 年以後要入營的役男,屆時將不必入營服役,可提前開始人生的規劃,年輕學子及家屬都很期待,是大選時「踴躍投票」支持馬總統的原因之一。因此政策攸關國防、教育及青年人前途,亦受到社會高度關切。

 
全募兵制 政府一延再延


 民國97 年12 月18 日,前國防部長接受林郁方委員質詢時表示:「考量作業時間緊迫,全募兵制時程將延後1 年,至104年1 月1 日實施」,這是政府首次改變實施日期,因事關國防政策之重大變革,新政府上任後,經審慎評估,須延後1 年以臻周延,實屬合理,因此並未引起民意反彈。然最近行政院長及國防部長皆相繼透露,募兵制要再延後實施的訊息,引發社會對政府施政能力的質疑。兵役制度的改變是國防重大政策,政府一經宣布,即應全力以赴,如期執行,一延再延難免予人政策跳票的批評。



 行政院長吳敦義10 月11 日在立法院表示:「必須募到有水準、有能力的現代化軍隊,同時國家財力須能負擔,此兩前提缺一不可」。國防部長補充說明:「是否走向『全募兵制』必須修改《兵役法》,民國104 年1 月1 日是否能如期實施,要依修法進度及國家財力是否能支援所需預算來決定」。某國民黨籍立委則公開提出:「可以考慮把全募兵制的時程拉長,已經延後1 年了,現在再延後2 年又怎麼樣呢?」。感覺上,募兵制延後施行似已「勢在必行」,馬總統的競選承諾是否兌現已經「不是問題」,目前要延至何時「亦無定論」,年輕學子和家屬的焦慮「可想而知」。請問馬政府,現在這些影響募兵制實施的「困難因素」,為何當初不先深入評估?實施日期一改再改,政府的公信力何在?此事勢必將成為下次總統選舉時,對手攻擊的主題之一,執政黨要準備好因應之道。

 
新兵役法 立院完成修訂


 《憲法》對兵役制度之規定,僅於第二章第二十條簡述:「人民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另第十四章第一百七十五條:「本憲法規定事項,有另定實施程序之必要者,以法律訂之。」行政院系依《憲法》規定,完成《兵役法》之制訂,責由國防部執行。經檢視現行《兵役法》內容,自民國25 年3 月1 日施行後,共有10 餘次的修訂紀錄,於民國89 年1 月25 日之修訂,系將長期以來役男服役時間,由原來的陸軍2 年、海空軍3 年,修訂為不分軍種,皆服役1 年10 個月。另馬政府任內亦已歷經2 次修訂,其中於民國97 年12 月12 日修訂第十六條:將常備現役服役時間,由原來的1 年10 個月修訂為1 年。可見人民服役時間的長短,可經由修訂《兵役法》內容達成。因《憲法》



 未明定役男須服役時間,可逕於《兵役法》中訂定,因此無須修憲,役男可以短期軍訓方式,達成《憲法》「人民有服兵役義務」之規定。據媒體報導,國防部已完成《兵役法》之第三次修訂,立法院並於11 月4 日完成三讀,役男服役時間已縮短為4 個月,配合募兵制之施行,《兵役法》已完成修訂。



 由於受現代社會「少子化」的影響,常備兵員招募困難,另經濟景氣與否,亦影響國家財力對全募兵制施行後的國防支出,如以21 萬5 千人作為募兵制後國軍總員額目標,則兵員之獲得與國防財力支援能力確有可能面臨困難,需要深度思考,研究有效的因應方案。筆者認為,建軍目的是為了捍衛國家安全,現有國防兵力員額,雖號稱有27 萬5 千人之眾,然其中逾10萬人系只須服役1 年的義務役人員,因訓練時程不足,幾無戰力可言;另國防科技日新月異,國軍老舊及不適用裝備充斥,加上台海作戰環境的特殊性,現在的國軍,除了扮演「救災」角色,幾不能承擔抗擊外力攻擊之重任,募兵制是一個能讓國軍遂行「軍事事務革新」的良機,國防部應由上而下,排除干擾全力以赴,建立一支「符合台海作戰環境」,能有效「嚇阻」外敵攻擊的國防武力,切莫再猶豫不決。

 
國防改革 已是當務之急


 因兩岸軍力差距擴大,筆者曾幾度建議:國防部應依不對稱作戰概念,深入檢討國防戰略與武器的採購政策,按打、裝、編、訓的順序,及軍制學原理,完成軍隊組織的編成,將現有常備人員適度調整納編後,再依戰備的重要性,針對不足員額,分年逐次完成需求人力的招募,期能於預定時程達成全募兵制目標;如招募員額不如預期,或國家財力不敷支應,則應檢討軍隊的規模,減少如外派軍訓教官等的人力負擔,優先滿足重要軍種、部隊的編成,採購符合台海作戰所須武器,建立具高效打擊能力的國軍,爾後再依實際兵源補充及國家財力情況,適當調整。侷限於現況而滯足不前,將永遠無法踏出軍事改革的第一步。



 如今兩岸軍力失衡已是事實,台海戰場除非有外力協助,國軍依現有戰力欲贏得勝利,恐力有未逮。所幸目前海峽軍事緊張情勢已見緩和,可以不須憂慮轉型過程中,因變動幅度太大而影響台海安全,此時若能高瞻遠矚,掌握正確的國防戰略思維,將募兵制之推動與軍事事務革新結合,未來建立具有嚇阻能力的國軍仍大有可為,短期的陣痛是必須要面對的。



 《兵役法》通過後,國民服兵役時間已縮短為4 個月,國防改革已迫在眉睫,所已請馬政府給予國防轉型關鍵時刻國軍應有的重視,勿再「口惠而實不至」,延誤了國軍轉型的契機和時程,歷史將自有公正評斷。



 由現在算起,至104 年1 月1 日,實施募兵制仍有3 年多的時間,孔子曰:「民無信則不立」,「馬政府」請加油!

本文轉至玉山周報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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