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國寶」! 服役90年的B-52轟炸機

俗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即便是國防經費全球第一的美國,也有服役超過一甲子的武器,雖然新武器不斷推陳出新,但是美軍還是捨不得淘汰,服役可能長達90年的B-52轟炸機,堪稱「國寶」級武器。

二戰末期,美軍對德、日執行戰略轟炸時普遍採用的B-17、B-29等螺旋槳轟炸機,在實戰環境下存在著航程不足、飛行升限較低,對前線機場的依賴過高、 容易遭受敵方防空火砲等缺點,因此美軍認為有必要研發巡航速度更快、升限更高以及航程更長的戰略轟炸機,以配合新時代洲際戰略轟炸的需求。

雖然美國曾研發出B-47轟炸機,但是在面對前蘇聯日益強化的防空網時,已無法有效完成戰略轟炸任務。因此在1940年末期,美國國防部提出了一系列具體 性能要求,包括作戰半徑5,000英里(8,050 公里),以及34,000英尺上空300英里/小時的航速,載彈量達10,000磅,機組人員共5至6人的新轟炸機需求。

波音(Boeing)公司以B-47轟炸機為基礎研發出新一代長程噴射戰略轟炸機,於1952年4月完成試飛,美軍賦予B-52的編號。B-52轟炸機共有A、B、C、D、E、F、G、H以及美國航太總署(NASA)使用的NB-52等型號,一共生產744架。

目前現役的95架均為B-52H,結構與組員組成與B-52G相同,但將J-57更換為TF-33渦扇發動機,新的發動機不但可以提供更大的推力,也解決 排放黑煙明顯問題,並較J-57更為省油。新發動機使B-52H航程加大15%。另外加配防電戰系統和自衛防禦系統,還有衛星連結能力,幾乎可以攜帶所有 美軍彈械;2006年通過驗證,可以使用合成燃油減低燃料成本,為全球軍機首創。

B-52轟炸機參與美軍二戰後各大戰役。越戰時期, 美軍大量投入了B-52進行對越共的大規模空襲,代號為「滾雷行動」認為,沿著越南、寮國、柬埔寨三國 邊界的「胡志明小徑」實施高密度轟炸,迫使北越與美國談判。但越共的MiG-21戰鬥機與SA-2防空飛彈也令美軍損失29架B-52。B-52的機尾機 砲也曾擊落過2架MiG-21戰機。

在美國與台灣尚未斷交之前,美軍B-52曾以台中清泉崗機場當作轟炸北越的中途補給據點。

儘管美軍研發出B-1與B-2等具備長程穿透能力的新型戰略轟炸機,但是美軍仍不願讓B-52退役,其中一個原因是B-52是目前美國戰略轟炸機中,唯一可以發射巡弋飛彈的機種。

最後一架B-52H於1962年交機,美軍預計讓B-52服役到21世紀中期,相當於服役90年,難怪美軍戲稱這是一款祖父操作後,還能給爸爸跟孫子使用的武器。

為了圍堵中國大陸軍事擴張與北韓挑釁,美國空軍的B-52常態性部署於夏威夷與關島安德森基地;一旦中國大陸與美國的亞太盟邦發生戰事,美軍B-52可飛抵日本琉球嘉手納基地進行前進部署,以抗衡具有地利之便的解放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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