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警分局澳底派出所一名新進員警,3 日清晨 5 點值班時,在拆解新配發的 Walther PPQ M2警槍進行保養時不慎誤擊子彈,幸好未造成傷亡。這已是連續 3 個月發生警員操作 Walther PPQ M2 新槍時發生走火意外,讓警政署當初保證的新警槍安全無虞,再度受到質疑。
為了淘汰在警界風評不佳的史密斯威森( Smith & Wesson )手槍,警政署在 2015 年簽約採購 4.9 萬把德國卡爾.華瑟( Carl Walther )公司生產的 Walther PPQ M2 9公厘半自動手槍。但是採購過程一波三折,包括配發前發現其中部分手槍的撞針生鏽,為了確保未來員警執勤安全無虞,警政署緊急要求廠商全面更換。立委黃國昌也曾質疑,由於 PPQ M2手槍在國際上使用率低,警方根本是「新槍的白老鼠」,恐怕使用幾年後,未來問題只會更多。
新警槍在 2017 年 8 月開始換裝,由於過去警方使用 20 年的史密斯威森有加裝手動保險,因此警員手槍射擊訓練課程都要求先關保險、再上子彈,射擊前再開保險。但是 PPQ M2 手槍為了能有效快速射擊,並沒有手動保險裝置,子彈上了膛就能隨時射擊,因此警方要求除非準備射擊,否則不可將手指放在扳機框內。
為了消除外界對無手動保險容易走火的質疑,警政署除製作影片教學外,員警換裝前也要接受講習,通過鑑測者取得「槍證」,才能擁有 Walther PPQ M2 換槍的資格。 儘管警政高層保證經過訓練後,警方還是能使用無手動保險的警槍,但是新警槍走火事件頻傳,警員換裝訓練恐怕仍不夠、用槍習慣仍有待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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